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商品信誉,4月26日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就把事情闹大。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数额巨大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 ,并强行索要财物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
庭审中 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,
4月26日上午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
